(委托方) 乙方:(合作伙伴方)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办理下列工商注册协同伙伴事项: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营业执照申请办理 税务登记和申报 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 协同伙伴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作伙伴费用人民币元,该费用包括上述委托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(包括政府规费、手续费等)。 协同伙伴期间 业务伙伴协议生效之日起个月内有效。 四、乙方的义务 协助甲方准备所需的工商注册材料。 代替甲方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。 及时告知甲方工商注册办理的进度。 4. 代替甲方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文件。 5. 提供工商注册后期的咨询和指导服务。 五、甲方的义务 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资料。 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办理工商注册手续。 按时向乙方支付业务伙伴费用。 六、保密条款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 七、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,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。 八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首先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向应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 九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 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 甲方(委托方): 签字: 盖章: 日期: 乙方(合作伙伴方): 签字: 盖章: 日期: